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等推免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继续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根据《BG电子平台网站关于接收2022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硕士生、直博生)的通知》,结合BG电子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 工作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复试工作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客观评价、以人为本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生源质量。
二、 组织管理
1.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胡 强
副组长:罗益花 曹 霞
成 员:文卫平 胡 俊 张 智 杨维春 王建香 陈 娟
2. 学院复试监督小组
组 长:罗益花
成 员:陈 娟 王志勇
3. 学院专业复试小组
学院成立专业复试小组,具体实施本专业的复试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复试小组由相关专业负责人、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骨干组成。
三、 申请条件
1. 具有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2022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恪守学术规范。
2. 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3. 符合所申请学院和专业规定的条件,具体参见学院接收推免研究生工作办法。
四、 接收推免类型、专业和人数
BG电子所有学术学位授权点、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和领域均可接收硕士推免生。各专业接收推免生总额原则上不超过上年度该专业招生计划的50%。招生专业参见我校公布的2022年招生专业目录。
五、 奖励政策(以当年执行奖助学金文件为准)
1. 硕士推免生第一学年可享受学校特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年,后两年按照学校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确定)和助学金(6000元/年)。学校优先提供硕士推免生“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岗位。
2. 硕士推免生可优先选择学科专业和指导教师,优先列入研究生创新项目计划支持,优先推荐到国内外知名院校和科研院所联合培养,优先推荐本校硕博连读等。
3. 优秀硕士推免生还可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校长奖、研究生高水平科研奖励、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研究生暑期调研实践项目等。优秀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累积最高可达10万元。
六、 申请程序
1. 凡有意推免BG电子的考生,请将以下材料的电子档发送至BG电子推免申请资料收集邮箱:2051701730@qq.com(请以“本科学校+推免专业+姓名”的方式命名),以便根据考生的实际情况安排复试:
推免所需要提交的资料为:
(1) BG电子平台网站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模板见附件1)
(2) 其他证明自己水平和能力的材料(A4纸规格):
a. 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所在学院公章;
b. 外语水平证明(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托福、雅思等证书或成绩单);
c. 研究生考生现实表现情况表1份(模板见附件2);
d. 在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获奖证书等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自己能力或成就的材料(论文提供封面及首页,没有可不提供);
e. 各类获奖、资格证书等体现自身学习和工作能力的材料(没有可不提供)。
2. 申请BG电子推免资格的学生,需通过教育部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以下简称“教育部推免系统”)进行报名,否则申请无效。
3. 具有推免资格的学生可通过“教育部推免系统”查询我校招收推免研究生的简章和专业目录,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个人信息和专业志愿,接收并确认BG电子的复试通知。
4. 本着先申请先审核、择优选拔的原则,BG电子将分批次审核申请推免研究生的信息,并通过“教育部推免系统”向符合BG电子招生条件且具有推免资格的学生发送复试通知。
5. 具有推免资格的学生可与BG电子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联系,了解推免研究生的相关政策信息。
七、 复试
复试根据申请考生所在地和疫情情况采用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考察学生的德、智、体、能、勤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包括学生的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考生知识背景等。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复试时间及具体安排由学院直接通知考生本人,所有复试工作在2021年10月22日之前完成。
八、 录取
1. 录取要求
(1) 学院根据招生计划、申请者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学术诚信表现、平时学习成绩、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 对复试成绩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和被我校认定为学术不端者,不予录取。
(3) 最终推免生名单以“教育部推免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学校推荐公示及“教育部推免系统”备案的推免生无效。
2. 注意事项:
(1) 所有推免生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教育部推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系统内收到待录取通知24小时内接收录取,否则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2) 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同时须在入学报到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九、 监督和复议
1. 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由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和研究生院进行全面监督。
2. 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我校将在“教育部推免系统”公示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学生如对公示名单有疑问,可通过电话或者E-mail与学校或者学院进行联系。
十、 体检
考生在确认拟录取后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及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在2021年10月25日前将个人有效体检报告邮寄至学院,未按时邮寄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十一、 其他注意事项
1. 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招生主页公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2. 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推免资格。
联系电话:0731-58292051(校研招办)
0731-58292015(纪委、监察专员办)
0731-58292177(BG电子平台网站研工办)
欢迎广大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报考BG电子平台网站研究生!
BG电子平台网站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