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9-12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推荐遴选2014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通知》(湘教通[2014]375号)精神,现就做好2014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以下简称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与条件

(一)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

主要在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学科、示范特色专业、重点实验室及重点课程中在职在岗专任教师和专职科研人员中选拔。优先推荐与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关系密切的学科专业中的教师和科研人员。推荐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好,能积极奉献,团结合作;

2、教学科研能力强,主攻方向明确,学术造诣较深,教学、科研成绩突出,为国内、省内同行所公认;

3、对本学科或专业建设具有创新性构想,并具有带领本学科、专业或者某一学科方向赶超国内领先水平的发展潜力;

4、年龄在45周岁以内(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同时具有博士学位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主要在教学科研第一线的在职在岗专任教师和专职科研人员中推荐。优先推荐省级以上(含省级)重点学科、示范特色专业、重点实验室、重点课程,特别是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密切的学科专业中的教师和科研人员。推荐人选应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好,能积极奉献,团结合作;

2、有深厚的专业基础和良好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具有先进的教学理念,能熟练的掌握现代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教学成绩 突出;

3、具有良好的创新意识,科研能力较强,初步明确学科主攻方向;

4、年龄在40周岁以内(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同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推荐指标

(一)省教育厅分配给我校的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推荐指标为6名,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指标为8名。各院系(教学部)可分别推荐1名候选人。

为加强“两课”教师队伍建设,省教育厅要求我校推荐的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人选中,应有1名担任思想政治理论课5年以上的在岗专任教师。马克思主义学院可推荐2名满足以上条件的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参加遴选。

(二)机关双肩挑人员到业务关系所在院系(教学部)进行推荐。

三、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个人根据文件规定的推荐范围与条件,向所在院系(教学部)提出申请,各院系(教学部)根据申请人的德才表现、成果业绩等情况,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推荐人选。

(二)9月16日中午12:00前,各院系(教学部)向人事处师资科提交申报人员的以下材料(电子版发送至:szk@xtu.edu.cn):

1、《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人培养对象推荐表》(见附件1,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需2名教授级同行专家进行推荐)或《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见附件2,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需2名副教授级及以上同行专家进行推荐)各一式25份(其中1份须到教务处、社科处、科技处、研究生院等部门核实表中所涉及到的相关成果,并请审核人签名且加盖审核单位公章)。

2、《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推荐情况一览表》(见附件3)或《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情况一览表》(见附件4)各1份。

四、材料要求

经学校确定的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人选,须于9月18日前向人事处师资科提交以下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szk@xtu.edu.cn):

1、《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人培养对象推荐表》或《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

2、学校为被推荐人拟定的分年度培养计划;

3、被推荐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高校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的复印件;

4、反映被推荐人政治思想表现及教学科研等方面所取得成绩的有关材料,其中代表学术水平的论文(著作)复印件2篇(部),反映其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的材料复印件;

5、《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推荐情况一览表》或《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情况一览表》。

根据省教育厅安排,从2014年起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将实行网上申报,申报系统为“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及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218.76.27.12/jsc/)。上述材料第1项请各经学校确定的推荐人选进入管理系统直接填报(用户名及密码与学校人事处师资科联系获取),第2、3、4项请各被推荐人进入管理系统直接上传;第5项由人事处在管理系统直接填报。

上述材料第1、2、3、4项被推荐人分别依序装订成册(以上材料复印件须由所在单位审核,并签字、盖章,以确认属实),与第5项一并上报,上述所有材料需提供纸质材料各3份。

五、推荐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是我校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和程序进行,做到政策、条件、推荐结果三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确保推荐选拔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人:郭黎 联系电话:58292075

电子邮箱:szk@xtu.edu.cn

附件1、《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人培养对象推荐表》

2、《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

3、《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推荐情况一览表》

4、《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情况一览表》

人 事 处

201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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