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和“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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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和“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师资科 时间:2013-03-28 关键词:百千万 查阅:183

各相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和“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3〕61号)和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和“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3〕83号)要求,现将推荐2013年“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和“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对象

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 国家级人选面向我省省属各类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选拔,重点选拔培养瞄准世界科技前沿,能引领和支撑国家重大科技、关键领域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高层次中青年领军人才。选拔工作围绕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家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向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推动基础学科创新发展的中青年领军人才倾斜。

“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一般从各地区、各部门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工程人选中推荐产生。在遴选推荐工作中,以下人选可优先推荐: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国家发明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及中国青年科技奖等国家级科技奖励获得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等;国家自科、社科基金等国家重点资助项目、科研课题主要负责人,国家重大科研任务、科技计划和工程项目等主要负责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学术技术领军人才;我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或市、州(厅、局)人才培养工程入选者,以及其他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学术技术领军人才。

“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从“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中遴选产生,围绕国家基础学科、基础研究领域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需要,重点选拔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推动基础学科创新发展的优秀领军人才。

二、选拔条件

(一)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敏锐把握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3、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为社会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对基础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4、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二)“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2012年前已获选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且为基础学科、基础研究领域高层次人才;

3、申报2013年度“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的基础研究领域高层次人才,可同期申报“国家特支计划”,但需首先通过“百千万人才工程”评审确定为国家级人选后,再按程序参加“国家特支计划”评审;因百千万工程国家级人选申报“国家特支计划”原则上每人不超过2次,建议尽可能在申报人具备充分条件后再申报“国家特支计划”。

三、推荐指标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我校可推荐1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和1名“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候选人。

各学院、教学部可根据具体情况,向学校各推荐1名候选人。没有合适人选的,可不推荐。双肩挑人员到业务关系所在学院、教学部进行推荐。

四、推荐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4月1日前,个人申报,单位组织推荐。请各单位将申报人员下列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szk@xtu.edu.cn):

1、候选人情况登记表26份。其中:

(1)申报“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者填报“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

(2)申报“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者填报“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候选人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

2、候选人申报情况一览表(见附件3,Excel格式)。

(二)4月6日前,人事处组织专家评议,推荐相关人选并报学校审定。经学校审定的推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按下列要求报送材料到人事处师资科(所有材料电子文档请发送至:szk@xtu.edu.cn):

1、以学校名义拟定的推荐报告1份。

2、“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或“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候选人情况登记表3份。上述表格请按附表说明打印,每份用胶固定装订成册。若有其他重要材料作为附件,每人不超过A4纸一页。有关涉密的资料,请明确标出。

3、推荐人选的证书、奖状等附件材料复印件1份(单独装订,附件材料由人事处审核原件,加盖人事处公章)。

4、“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申报情况一览表1份(用Excel制作)。

五、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要求,我校历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需填报“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情况调查表(见附件4,需上报电子版),同时需准备纸质上报材料2份。

各单位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高度重视“国家特支计划”和“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的选拔推荐工作,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加强高层次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由于遴选任务时间紧迫,请各单位严格按时限要求报送,逾期则不予受理。

附件:1、“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

2、“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候选人情况登记表

3、“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申报情况一览表

4、 历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情况调查表

人 事 处

2013年3月28日

  •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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