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通知,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2010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4月3日至5日放假,共3天。其中,4月3日(星期六)、4月4日(星期日)照常公休,4月5日(星期一、农历清明节当日)为法定节假日。节日期间,如有要回家的同学路上注意安全,并向班主任报告,祝大家假期愉快。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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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