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的通知

来源:BG电子平台网站 发布时间:2009-03-19浏览次数: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9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湘人函 [2009]16号)精神,为积极推进创新团队建设,加大学术、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力度,现就做好我校2009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以下简称为“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和国家级工程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回国工作的高层次留学人员、以及其他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专业技术人才。

在上述选拔对象中,优先推荐已被纳入我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的人员。

二、选拔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勇于探索、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其学术、技术水平在国内同行中具有一定的优势,处于较高水平。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4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三、推荐名额

1、 学校推荐上报省人事厅指标为2名。各学院、教学部可根据具体情况,向学校推荐1名候选人。没有合适人选的,可不推荐。

2、 双肩挑人员到业务关系所在学院、教学部进行推荐。

四、选拔程序

1、个人申报,单位组织推荐,3月28日前将候选人名单及候选人填报的《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初选情况一览表》(附件1,见人事处网页,下同)一式30份,报人事处师资科。

2、4月8日前,人事处组织专家评议,选拔我校“百千万人才工程”推荐人选并报学校审定。

3、4月15日前,“百千万人才工程”推荐人选名单进行公示。候选人根据要求报送材料到人事处师资科。

4、4月下旬,人事处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事厅。

五、材料报送要求

1、经学校审定的“百千万人才工程” 推荐人选,须于4月15日前向人事处师资科提交以下材料:

⑴反映推荐人选政治思想、学术水平、工作业绩等情况的综合报告2份;

⑵《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情况登记表》(附件2)8份;若有其他重要材料作为附件,每人不超过A4纸一页。

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申报情况一览表》1份(附件3,用Excel制作)。

⑷推荐人选的证书、奖状等附件材料复印件1份。

2、以上材料均使用A4纸,并提交相关表格的电子文档。

3、附加材料的复印件要求打印目录,并分别装订成册(用白色铜版纸封面)。

选拔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是加强高层次创新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此次推荐工作顺利完成。

所有材料请于3月31日前报送院315办公室,交至晏婧老师。

人 事 处

二00九年三月十八日

  • 附件1: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初选情况一览表

  • 附件2: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

  • 附件3: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申报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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